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增加至11省啦,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老家!
最新消息!
8月15日开始,佛山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户籍地增加10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拥有这些省(直辖市)户籍的市民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啦!
加上此前可办理的海南省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
佛山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户籍地增加至11个!
拥有以上这些省(直辖市)户籍的市民
可以在佛山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办理居民身份证啦!!
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温馨提示:可全市通办(含跨区、跨镇街),但领取方式只能选择在受理机关领取或邮寄。
佛山市户籍居民及在佛山市居住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和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海南等11个省(直辖市)的户籍居民。
办理时限:60天
[1]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除外)、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或在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预约后前往窗口办理。
(1)这里的“期满换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有效期半年内可以换领,不区分本市或者本省外市。外省户籍的,由于公安部的系统锁定,只能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
(2)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由户政窗口民警来查询流管系统看看申请人是否已在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注意: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暂时未能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
中国移动
16:21
公安主持人
警察蜀黍,我的身份证不见了,需要报失吗?
是的,7月1日起国内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都可持居民户口簿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挂失申报。
如果我身份证找回来了,需要解除挂失吗?
是的,挂失申报后再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解除挂失。
市民如果拾获他人身份证,可就近到任一户政窗口交给公安机关登记。丢失身份证的市民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任一户政窗口查询他人拾获情况,如有被他人拾获交给公安机关的,就可以到登记单位领取。
如果捡到身份证
请交到附近的户政窗口啦!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由佛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